扶沟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迅速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努力降低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不良影响,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秩序,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河南省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周口市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精神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县行政区域内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二)工作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则。扶沟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工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乡镇政府(场、区)负责制。由事发地乡镇(场、区)依法,快速、高效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
2、及时掌握情况,果断采取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必须树立科学的态度,坚持快速高效的原则,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防止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对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3、协作配合。各乡镇(场、区)、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处置工作要求履行各自职责,既强调统一指挥,又注重各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到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非法集资应急处置工作。
4、依法处置,稳妥缜密,努力维护金融稳定的大局。由于金融行业的特殊性,金融风险的扩散、蔓延往往十分迅速,处置不当极有可能危及宏观金融稳定。因此,在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有序处置、处置和维稳并重,维稳优先的原则,防止风险进一步扩散和蔓延,避免对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县政府根据需要,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扶沟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联系政法工作的副县长、县委政法委主管维稳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增加县应急办和事发乡镇(场、区)组成。必要时由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定其他单位参加。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行业主(监)管部门,在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指导下负责对全县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和部署,负责督导检查各专门小组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突发事件处置情况。
县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预警信息组、现场处置组、信息发布组三个专业工作组:
(一)预警监测组
负责组织协调行业内的非法集资案件、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预警信息组由发生非法集资突发事件的行业主(监)管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县委政法委、县信访局、人行扶沟支行、县银监办、县工商局等部门参加,配合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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