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
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根据《周口市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应急救援预案(试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为主线,以实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目标,针对重(特)大事故和险情及时做出正确反应,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施救,最大限度地控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和险情造成的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组织领导
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由县政府统一组织,统一领导,部门负责管理和落实。
(一)县政府成立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长由县长担任,县长外出时由常务副县长担任,副总指挥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为县安监局、公安局、人武部、卫生局、环保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消防大队、事故行业主管部门、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事故临时专家组。
总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对事故现场抢险、伤员救护、死者善后处理、事故调查等过程进行组织和指挥,随时分析事发现场出现的险情,有针对性地制订抢险方案和应急措施,并下达执行命令;对上级机关及上级领导进行事故情况报告。
(二)县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分设四个专业指挥部,分别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有关部门为牵头单位;指挥部办公室分别设在各牵头单位,办公室主任由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
专业指挥部的职责:对事故现场抢险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挥;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执行总指挥部的命令;根据事故现场的需要,在特别紧急的情况下有权动用当地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力、物资、设备、设施。
1、第一专业指挥部:
由扶沟县安监局牵头。负责企事业、商贸系统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2、第二专业指挥部:
由扶沟县公安局牵头。负责道路交通、火灾、民用爆炸物和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3、第三专业指挥部:
由扶沟县水利局牵头。负责汛期除险加固,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的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4、第四专业指挥部:
由扶沟县卫计委牵头,负责重(特)大急性中毒事故(险情)应急救援工作。
(三)其他类别重(特)大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工作参照本预案,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四)县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设现场指挥中心,指挥中心主任根据事故(险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县人民政府主管副县长担任,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进行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协助现场指挥中心进行抢险现场的组织、协调、指导,并对事故组织调查或配合上级调查组调查。
(二)公安部门:组织、协调、指挥公安干警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
(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挥现场灭火、侦检,消除泄漏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备。
(四)卫生部门:组织、协调、指挥医疗救护。
(五)环保部门:组织、协调、指导对泄漏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分析,提出相应救援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进行建筑事故分析和拟定救援对策,协助现场指挥中心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七)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技术专家进行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等特种设备事故分析和拟定救援对策,协助现场指挥中心对抢险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八)抢险救护部门:公安、武警、消防、卫生、环保、救护队负责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护工作。
(九)交通、供水、供电、电信等公用设施管理部门:负责恢复被损坏的道路、水、电、通信等有关设施,确保抢险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十)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闭运行设施,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四、重(特)大事故(险情)应急救援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重(特)大事故(险情)的报告:
1、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单位负责人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可先口头报告,尔后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包括以下内空:(1)事故(险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5)事故抢救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有关部门接到重(特)大事故(险情)报告后,应立即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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