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县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县公路行业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 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起草全县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县公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县道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县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道路客货运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县城乡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负责提出全县公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县财政性资金和市部门的安排意见,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全县公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承担全县公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县公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六)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和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县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全县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七)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八)制定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和行业执法培训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开展行业执法培训,促进依法治交。
(九)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资金、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室电话:0394-6202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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