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研究制订全县林业发展和林业生态环境建议规划,经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全县林业经济体制改革。
2、组织指导全县造林绿化,林木良种的培育、检疫,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防沙治沙,经济林建设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对国有林场,乡、镇集体林场,乡镇林业工作站实行宏观管理。
3、组织指导全县森林资源调查、规划、动态监测及管理工作,审核并监督全县林木采伐限额,指导并监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全县林地、林权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主管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并监督林地开发利用。
4、组织对《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主管全县林业公安工作,加强林业公安队伍建设;指导、协调、监督、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打击违犯《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的违法犯罪分子;指导、监督、检查全县林木病虫害的防治、防疫工作;负责全县猎枪弹具的管理工作。
5、对全县木材生产、果品生产及林果产品加工、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实行宏观管理,指导全县林产品市场建设。
6、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全县林业基本建设资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管全县林业有偿和无偿资金的使用。
7、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及农业综合开发。
8、组织指导全县林业科技、宣传、培训工作;制定全县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全县林业科研项目攻关和科计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精神文明建设。
9、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重要会议的组织、机关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治安保卫、宣传,信息、后勤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及党务工作;指导林业行业劳动工资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林政管理股
制定全县林业资源调查规划,负责全县林业资源清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监督造林营林的检查验收工作,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县林木采伐限额,负责全县林权及林地管理;调解乡与乡、村与村、个人之间林权纠纷;负责全县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林地开发利用的监督;组织监督全县木材采伐、运输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林业法制工作,依法受理林业行政案件的复议和应诉工作。
3、造林经营股
制订全县造林绿化、防沙治沙发展规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指导全县林木种苗、国有林场、林科所的生产经营;组织协调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承担扶沟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经济林股
制订全县经济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广先进的栽培、管理技术,组织实施经济林科技攻关项目;引种培育优良品种。
5、财务股
负责管理各项林业拨款、专项资金及其它资金,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和林业基金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林业资产和局机关、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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