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农村改革的一系列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对全县农业生产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管理职能。
2、根据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要求和县委、政府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全县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示范、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技术服务。为县委、政府指导农业土产提供超前决策依据。
3、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系改革方案。指导农利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及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指导乡村财务管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方案的制定,落实及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4、主管全县集约农业工作。指导农民充分利用人力、地力、农业资源、能源及自然资源。发展农业生产。
5、主管全县种子工作。搞好农作物优质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繁育、经营及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并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监测,加强种子市场营理,查处伪劣种子,净化种子市场。
6、组织农业科研课题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初审、上报工作,抓好农作物新技术、新成果的推广工作,搞好示范园区的示范与推广工作,组织和协调落实“一优双高”农业开发规划的实施。
7、主管全县农作物病、虫、草、鼠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治工作,并指导植物检疫工作。
8、主管全县土壤肥力的测试、肥料的监测和市场查处工作。指导农民科学施肥,搞好有机肥的合理利用,培肥地力,并抓好农田环境保护工作。
9、主管全县棉花、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并搞好新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抓好技术指导和新技术推广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制定农民科技培训规划,增强农民科技意识,提高科学种田水平,并做好农民《绿色证书》的发放和农民职称的评审工作。
11、有计划地组织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年度招生工作,加强辅导,严格管理考试,为我县基层农村培养出更多的科技人才,全面提高全县农民的科技素质。
12、宣传贯彻落实农业法律,法规,并对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引导农业干部和农民学法、懂法、依法办事。
13、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种的质量检验及农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协调我县有关国内外农业组织或机构合作交流事务。
14、管理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编制全县区域性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15、拟定全县渔业的发展规划、政策和技术进步措施,管理全县的渔业资源,负责保护全县渔业生态环境和水生野生动植物工作,代表县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人秘股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会议组织、文电传阅、档梁管理、信访、保密,保卫、接待等工作;负责车辆、水电管理、房屋维修和基建工作;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管理局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负责干部考核,任免、奖惩、优秀专业技术人员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职工调动、工资福利、奖惩等工作;负责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及局财务工作。
2、农业股
编制农业发展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文件、报告、总结、计划、领导讲话等全局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把关工作;做好统计、信息,调研工作;负责目标管理、“—优双高”农业开发工作;综合协调有关农业技术业务、 指导农业生产。为县委、政府提供超前决策依据。
3、农经股
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双层经营体制的稳定与完善;搞好乡(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搞好减轻农民负担方案的制定、监督管理工作。
4、经作股
主管全县集约农业工作。负责全县果树、蔬菜等经济作物的生产,参与指导蔬菜生产、花卉、果树等生产的管理中长期规划的制定,不失时机掌握调整蔬菜生产各生产环节的合理布局;组织实施农村产业结构布局调整、农业生产新技术的推广、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各项服务,指导农民充分利用人力、地力、农业资源及自然资源,发展农业经济生产。
5、科技教育股
突出科技兴农重点,加大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科技农业贡献率。拟定全县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协调重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的精选及实施;指导协调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管理农业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民体育工作。
6、市场信息股
重点靠信息指导农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建议;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标准的拟定;组织绿色食品标准的拟定及认证管理,组织农业各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适应加入WTO的需要,与国际农产品市场接轨,发展外向型农业和创汇农业。承办政府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全县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协调管理我县有关国内外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
7、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
负责宣传减轻农民负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审核涉及农民负担的政策文件和涉及农民负担的项目;对农民负担的监测,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查处涉及农民负担的重大事件。
8、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管理全县农业资源及区划工作;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监测全县农业资源消长动态;编制全县区域性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9、水产股
拟定全县渔业的发展,规划和技术进步措施,对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渔业生态环境,协调处理渔事纠纷;负责水生动物的防疫工作,管理全县水产品生产、加工、流通和渔船、渔机、网具制造;代表县政府行使渔船检验和渔政监督管理权。
扶沟县能源利用开发中心
根据《中共扶沟县委、扶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乡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扶发[2002]2号)文件精神,扶沟县能源利用开发中心为部门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由县农业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节能政策,制定全县的节能规划及配套措施,认真做好能源节约、开发与利用工作。
2、负责协调石油勘探部门在我县的土地征用、交通运输、消防安全、社会治安、用地用工补偿、基地建设、劳动纠纷等有关扶沟油田的勘探开发工作。
3、负责节能执法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的单位和个人;负责燃气具能耗指标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用能单位对从事耗能设备操作的有关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和节能技术培训。
4、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大中型企业推广节能新技术和新产品,降低对水、电、油、气和煤炭的消耗水平,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降耗任务。
5、做好液化气石油供应工作。推广普及液化气石油管道供应技术,提高城乡气化率。
6、负责大阳能热水器、塑棚温棚生产、省柴节煤灶等新能源项目与产品的研究和推广工作;检查、督促全县改进节能管理,开展节能技术开发与技术改造工作。
7、负责全县瓜菜生产及塑膜温棚生产工作。
8、承接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
1、能源业务股
负责协调石油勘探部门在石油勘探开发过程中的土地征用、用工用地补偿、基地建设、劳动纠纷等工作;承担节煤、节水、节电、节油、节气、节柴等项工作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能源新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工作。
2、能源监察股
负责节能执法工作,对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耗能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组织用能单位对有关人员进行节能教育和培训工作。
3、综合股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党务、文秘、保卫、后勤、计划土育等工作。负责档案管理、人事编制、劳资、干部职工的考核录用和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
4、瓜菜生产股
负责瓜菜生产方案的实施和目标任务的落实;负责瓜菜生产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
扶沟县棉花办公室
根据扶发[2002]2号文件精神,扶沟县棉花办公室是主管全县棉花生产工作的部门管理事业单位,副科级规格,由县农业局管理。
一、主要职责
1、根据国际国内棉花产销形势,结合我县农业生产特别是棉花生产实际,制定棉花生产方案。指导和规范全县的棉花生产,确保棉花增收暨在我县农村经济中的支柱作用。
2、承担国家科委、农业部、省科委和农业厅等部门下达的科技攻关项目和丰收计划。
3、引进,试验、示范、推广棉花优良品种(品系)以及先进适用的植棉技术,以增加棉农植棉的科技含量。
4、负责对全县乡、村棉花专业技术和农民的培训工作。并根据棉花生育进程有针对性的开展专项技术培训,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5、负责对全县棉田的虫情预测预报、及时准确的把虫情发生情况和防治办法提供给棉农。
6、承担省、市下达的“—优双高”开发工作,以带动整个大田生产。
县农业局办公室电话:0394-620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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